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生物危害因素

的职业健康防护问题与建议

张敬东教授科研团队

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

据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联合考察报告显示,截至年2月24日,全国共有家医疗机构例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病例。新型冠状病毒作为医务工作者接触的职业性危害之一,属典型的职业性生物危害因素。事实上,相比于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等职业性危害因素,生物危害因素如细菌、真菌、病毒等往往受到忽略。在此次肺炎疫情中,由于未能对生物危害因素进行有效防护,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出现健康问题的情况层出不穷。为此,基于此次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和危害,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有关生物危害因素的职业卫生防护问题:

1.职业防护用品产业结构分散,防护产品标准落后、技术水平不高。相关研究指出,我国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规模以小型企业为主,技术要求更高的产品生产企业较少,各类产品中的高端产品也主要来自外企。大多企业生产普通防护用品,而未将具有一定功能性的防护用品作为重点发展方向。

2.职业防护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职工工作环境不良。目前我国在生物类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护方面制定的相关的法律制度主要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机构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对野生动物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牲畜批发行业以及动物园和野生动物保护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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