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某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

通报

唐某春,女,56岁,安岳县双龙街乡人,长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某酒店从事洗碗工作。因其工作酒店有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重庆市九龙坡区疾控中心向我县发出协查函,我县收函后于2月2日庚即对唐某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7日至23日市县两级先后8次对其采取呼吸道标本,进行PCR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双肺外带磨玻璃影未见明显改善),16日组织市县两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月24日,医院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该患者在医院接受隔离治疗。近期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7:20从重庆陈家坪乘坐班车至双龙街乡望狮村女儿家中;15:00乘坐他人私家车回到家中。

1月24日-31日,居家未外出。

2月1日,到双龙街乡卫生院就诊。

2月2日—11日,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

2月12日—20日,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

2月21日至今,在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处置并进行核酸检测,均呈阴性。请其他与患者有一般接触的人员居家观察、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向村社干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戴上口罩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若有群众知悉唐某春在我县期间还有其他外出活动信息的,请实名提供线索。联系单位:安岳县疾控中心,联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干部群众在复工复业复产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防护,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不聚集、不赶场、不串门、勤洗手,出门戴口罩,室内多通风,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2月24日

▍来源:安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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